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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知识的概念考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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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知识的概念考辨

传统知识的概念考辨论文

“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简称TK)是传统部族在历史漫长的精神生产和知识创新过程中孕育、传承而成的结晶,它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 及 自然 、人文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丰富的素材与蓝本。

一、传统知识的概念界定

“如果我们试图完全否弃概念,那么整个 法律 大厦就将化为灰烬”[1],通过厘清传统知识及相关术语的概念,将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把握传统知识保护的相关问题。

从语义学的角度讲,“传统知识”是由“传统”与“知识”两个词语结合而成的。“传统”一词是与“ 现代 ”相对应的概念,《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传统”解释为“世代相传、具有特点的社会因素,如文化、道德、思想、制度等”。按美国社会学家希尔斯的观点,“传统”的基本含义是“世代相传的事物”,即“任何从过去延传至今或相传至今的东西”,具体而言,“传统包括物质实体,包括人们对各种事物的信仰,关于人和事件的形象,包括管理和制度”[2]。所谓“知识”,我们可以将其理解成是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其中,狭义性“知识”是指“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反应”的陈述性知识,而广义性知识则包括狭义性知识与用于处理外部事物、调控自身认知过程的程序性知识[3]。

在国际保护层面上,与“传统知识”一起以类似方式使用的还有“土著知识”(Indigenous Knowledge)、“土著遗产”(Indigenous Heritage)、“非物质文化遗产”(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及“传统技艺”(Traditional Skill)等等。在国际法律框架下首先使用这一术语的是1970年签订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口、出口及转让文化财产所有权手段公约》[4]。从较具影响力的国际公约来看,具有代表性的“传统知识”定义主要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及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所作出的界定。

CBD在关于传统知识的条款中,将传统知识界定为“采用传统生活方式的本土和当地社区的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相关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并进一步解释为该知识“来自实践、经由数世纪而得,适应了本土文化和本土环境,经过口头从一代传向下一代”[5]。据此我们得出,CBD定义的`传统知识是指全球的本土和当地社区的知识、创新与实践,它是经过漫长的实践发展而成的,适应了本土的文化与环境,并通过口头方式代代相传。在对传统知识的定义时CBD侧重于生物多样性方面,强调一种实用属性,即它是集体拥有的,而且采取了故事、歌曲、民间文艺、谚语、文化价值、信仰、仪式、社区规则、本地语言和农业实践。

二、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及民间文学艺术

系统提出“遗传资源”(Genetic Resources)术语并进行界定的首当CBD及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根据CBD的定义,遗传资源指的是具有外在或者内在价值的遗传材料,而遗传材料是来自生物界以其他来源的包含任何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9]。进言之,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物质或材料,包括人类遗传资源、动植物、微生物遗传资源等等。在传统社群内,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们都直接关系着本土居民的生存和发展。有学者指出,“遗传资源并非仅仅指‘上帝的礼物’,而通常包括了人类由此获得的知识和才智”[10],对于传统部族而言,他们基于动植物及微生物所含有的遗传材料而获得的知识和信息远比遗传材料本身更具有意义。

就传统知识与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的关系而言,三者虽存在适用和保护侧重点方面的差异,但同时具有以下共性:第一,所涉及的对象都属于某种意义上的“共同遗产”;第二,都属于群体智慧与贡献的结果,超越了知识产权所关注的个人智力成果范围;第三,每个主题都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既有正规革新,也有非正规的革新(其中非正规的革新者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第四,对象和资源价值实现预期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indefinitiveness);第五,都将随着 自然 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状态。传统知识与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三者可以进行三位一体化地理解,比如民间文学艺术(民歌、民谚)从来就不曾“为艺术而艺术”,多数民间文学艺术的内容往往就是传统部族的生活经验和技艺诀窍的表达,同时,传统知识内容中也映射了传统部族所特有的遗传资源。正基于此,民间文学艺术曾作为广义的传统知识内涵之一,遗传资源也被视为与传统知识存在着千丝万缕、密不可分的联系。在WIPO专门委员会上,秘书处将传统知识和遗传资源、民间文学艺术并行作为会议讨论的三大议题是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

[1] [美]博登海默.法 理学 — 法律 哲学 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86.

[2] 马治国.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战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200. [4] 郑成思.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90.

[5] See CBD,Art 8(j).

[6] WIPO,Intellectual Property Needs and Expectations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Holders:WIPO Report on Fact-Finding Missions on [7] WIPO/GRTKF/IC/3/9,2002:11. [9] 杨明.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模式选择与制度设计[J].法商研究,2006,(1).

[10] Graham Dutfield,Trade,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Biogenetic Resources:A Guide to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Landscape,国际 [11] See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Cultural Expressions/Expressions of folklore:Overview of Policy Objectives and Core Principles”,WIPO/GRTKF/IC/7/3.

[12] 张玉敏.民间文学艺术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J].法商研究,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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