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学问集>公文文书>规章制度>规定>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

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

学问集 人气:1.05W

篇一: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规定 (1)

为满足营销工作需要,促进公司经销商空白合同的领用、发放和归档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经销双方合同领用的相关规定

一、经销商空白合同一式两份,空白合同已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合同编号及公司盖章,由公司人资行政部进行统一管理,营销部根据其经销商开发情况申请领用。

二、总部销售内勤总体负责经销商合同的领用、发放及相关的登记工作,济南销售内勤负责本地人员所需合同的申领、发放和登记工作。

三、总部销售内勤已盖章合同的库存限额数为40份(20家经销商),并根据使用量提出合同盖章申请补齐空白合同存量,并及时在《经销商空白合同领用登记簿》(见附一)上登记。

四、每名营销人员每次领用已盖章合同的数量上限是10份(5家经销商)。营销人员应在领用的合同均已签署并上交后,方可继续领用。

五、营销人员应妥善保管经销商空白合同。合同如有遗失,每份处以100元罚款。如发现合同遗失,应在第一时间向营销总监进行书面报告。营销总监应在收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级书面报告。

六、合同保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手续发放合同的,除勒令追回合同外,另处以 100元/份的罚款。

七、已经过双方签署的合同,营销人员应在合同签署后7日内将

合同交总部销售内勤存档。驻济南营销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将合同交济南销售内勤。济南销售内勤应将本地人员所签署的合同收集后,定期转交总部内勤,每月至少转交一次。已签署的合同不得在济南长期存放。

八、总部销售内勤应将本部门所有已签署的合同进行登记,并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备查。总部销售内勤应在登记后2日内向公司人资行政部转交所有合同。超过2日未转交的,每拖延1天,处以100元的罚款。

九、营销人员离职时,营销内勤应对其空白合同的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将未签署的空白合同收回。因工作疏忽未收回的,对销售内勤处以每份100元的处罚。营销总监未起到监督、提醒作用的,对营销总监处以每份200元的处罚。

十、空白合同不得转借他人或企事业单位,不得套用、复制印章,如违反规定,公司将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其他相关责任人追究连带责任,并扣发所有工资

篇二: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2章 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 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 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第5条 合同形式规范

1.标准销售合同的格式必须由公司法务部门统一制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3.一般情况下,销售合同需采用法务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相关人员与客户共同拟定销售合同。

第6条 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第7条 合同审批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 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主管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至 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主管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 万人民币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 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 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10条 合同履行监控

各相关部门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销售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章 销售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变更与解除要求

1.客户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要求时,销售部经理应从维护本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恰当的处理方式,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因客户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销售部经理必须要求其赔偿本公司损失。 3.因本公司过错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应主动承担责任,以免造成双方损失扩大。

4.因双方原因造成客户要求变更与解除合同时,应与对方积极协商,共同解决。

第12条 变更与解除程序

变更、解除合同,应按签订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13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形式

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需包括合同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所有口头形式的变更本公司不予承认。

第5章 销售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14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原则

1.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合同纠纷处理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其他解决方式为次。

3.本公司员工在处理纠纷时,及时上报上级,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15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1.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

2.因本公司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双方损失。

3.因合同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清主次,合情

合理解决。

4.协商达不到预期要求时可依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16条 空白合同保管

1.空白标准销售合同由销售部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并设置合同文本领取记录。 2.销售人员领用空白标准销售合同时,需在档案管理人员处登记,填写合同编码并签名确认。

第17条 销售合同原件管理

1.销售专员因书写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废的,必须将原件交还合同管理档案人员。 2.签订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须齐备并存档,原件未及时上交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合同签订人员索取。如其拒不补交的,应及时上报销售部经理追收。

第18条 建立合同档案

1.每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

2.每份存档合同必须资料齐备,应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

第19条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

1.销售部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销售合同的台账。

2.销售合同台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等。

3.台账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第20条 保管年限要求

销售合同按年、按区域装订成册,保存3年备查。

第21条 合同的清册与销毁

销售合同保存3年以上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单位的合同清理另册保管,已收款合同报销售经理批准后作销毁处理。

第22条 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3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合同领用和保管协议

甲方:北京天下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系甲方代理商,代理销售甲方产品,双方于 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代理协议。因乙方在代理期协议期间的销售过程中需要与客户签署由甲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合同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对合同的使用和保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乙方作为甲方业务代理商,需要与客户签署包含甲方

在内的三方合同,合同由甲方提供。

二、 乙方在与甲方签订的代理协议期内可不定期从

甲方

领取空白合同,乙方对领取的合同应设有专人保管。乙方每签订一份合同需及时将甲方所执合同联交给甲方,甲方收到合同联后给乙方出具回执。

三、 乙方领取的甲方合同为标准版合同,除合同空格处可

以添加与本条款相关的内容外,不得在合同中做任何内容的添加和对合同条款做任何修改,如有添加或修改,甲方均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

四、 乙方担保交给甲方已签订的甲方所执合同联的内容

与合同其他各方所执合同联一致,如有不同,以甲方所执合同联内容为准,并且乙方承担由于此内容的差异给甲方及合同其它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

五、 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合同需要制作成本,乙方在向甲

方领取合同时按照每本(30份)8元的部分制作价格向甲方支付费用。

六、 乙方对领取的合同需妥善保管,因合同丢失造成的所

有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并且承担由于合同丢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其它相关责任。

七、 如乙方领取的合同发生丢失,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并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给各方造成损失,同时乙方需要给甲方出具对丢失合同承担全部责任的“丢失合同责任承担保证书”(见附件3)。

八、 乙方每次从甲方领取合同的数量不超过60份,每次

领取时需将以前领取的合同与甲方做统一的清理,如以前领取的合同有作废、遗失、内容不一致等情况,乙方需在清理完上述问题后方可领取新的合同。

九、 乙方在向甲方领取新合同(或如乙方在代理期内只领

取一次合同,乙方在代理协议终止日)前须将已领用但未使用完的或作废的合同全部交还给甲方,如有缺

失均视为乙方丢失,乙方除向甲方出具对所丢失合同的“丢失合同责任承担保证书”外,还需向甲方缴纳每份丢失合同100元的处罚金和每份丢失合同300元的责任担保金。甲方收取的乙方缴纳的处罚金不予返还,收取乙方的担保金甲方于收到的一年后,如该丢失合同未对甲方造成损失或其它责任,甲方予以返还乙方。但本协议及双方代理协议的终止或协议其它条款的失效以及甲方对乙方收取处罚金和担保金的收取、返还等行为不影响乙方对所丢失的合同在任何时间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和相关责任的承担。

十、 乙方领取合同时需填写“合同领用表”(见附件1),

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甲方。甲乙双方对乙方领取的合同做阶段性清理或最终清理时,双方应签署“合同清理表”(见附件2)并盖章确认和各自存档。

十一、 甲乙双方如对本协议条款产生争议,双方应有好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

合同领用表

附件2

合同清理表

附件3

丢失合同责任承担保证书

北京天下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做为北京天下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商期间(代理协议编号 )因本公司原因丢失从北京天下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领取的业务合同书共计 份,丢失的合同书编号为 。在此,本公司郑重承诺承担对上述本公司所丢失的合同所带来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北京天下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责任。

责任承担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TAG标签:#领用 #合同 #经销 #